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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l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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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May 2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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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30
此外,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亦曾以「范蘭欽」等筆名於各大平面媒體與論壇投稿,
最高行政法院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也沒有因為郭冠英用的是筆名,就認為作者本身不用被免職或撤職,
該案中另外涉及的民事案件更明白認定,「范蘭欽」的文章損害陳師孟、金恆煒等人名譽,郭冠英本人仍然要負賠償責任。

以上事件完全彰顯只要匿名不被公開,就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事實。
許多網路留言版的發言也是,只要發言人用假帳號註冊、IP掛個境外跳板,檢察官事後要追究責任,可說難上加難。
在這種現實下,「翁達瑞」當然不可能傻到承認自己的真實身分,來讓檢察官將他列為被告,發布通緝,追究後續有無法律責任。

2022-07-26 「翁達瑞」控中華職棒小題大作挨轟 數小時後發文致歉
七、我只是個好發議論的旅美台籍學者,個人沒有政治企圖,背後也沒有政治力介入。
我的政治傾向屬台派,評論偏向本土立場。
我認為這是民主社會常態,也受言論自由的保障
若有朋友不同意我的觀點,歡迎反駁。若雙方堅持己見,那就互相尊重。
舊 2022-07-26, 07:45 PM #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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